English

我国金融体制改革进入深化阶段

1998-04-22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李澍 徐宁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4月21日电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今天应邀在1998中国企业高峰会上,就中国银行业的改革问题作主题讲演。他特别向与会的中外企业家介绍了中国目前正在进行的深化金融体制改革,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工作。

戴相龙指出,面对东南亚金融危机和中国经济发展形势,作为中央银行的中国人民银行今年正在执行三项重大的任务:一是适当增加货币供应量,促进经济增长百分之八目标的实现;二是保持国际收支的良好平衡,维护人民币汇率的稳定;三是深化金融体制改革,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在谈到中国银行业的体制改革时,戴相龙强调:中国银行业经过10多年的体制改革,已初步建成由中央银行调控和监管、国有银行为主体、政策性金融和商业经营相分离、多种金融机构、多种融资渠道组成的新的金融体制。而且,从去年开始到2000年,中国金融体制将进入改革的深化阶段。改革的目标是,到2000年,初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金融体系、金融制度和良好金融秩序。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改革人民银行的机构设置和宏观调控方式,充分利用利率等货币政策工具调控货币供应量;把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业务逐步转入大中城市、大中型企业,并真正实行自主经营、自我约束;在大中城市增设由地方财政、企业、居民入股的地方商业银行,重点支持地方中小企业;按合作制改革城乡信用社,重点为集体、个体经济服务;继续引进外国金融机构;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他说,与这些改革内容同步的还有:发展各种投资银行业务、引导居民向企业直接投资,以及按国际惯例和谨慎会计原则,建立银行内部管理制度。

就中国银行业的重组、改革议题,戴行长指出,加强中央银行的监督管理能力,是此次金融改革的重点。这方面的改革涉及五个方面:一是改变中央银行按行政区设置的办法,提高中央银行监管的独立性和专业水平;二是基本采用巴塞尔协议通过的“银行业审慎监管原则”,建立对银行业的监控预警指标;三是会同财政部门,按谨慎会计原则,建立银行会计制度和贷款分类制度;四是对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的中小存款机构,通过注资、债转股、合并、直至关闭等方式进行重组,化解金融风险;五是加强培训,提高中央银行专业管理水平。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